了解智豪律师:cqzhihaolaw. 王小卉
人民陪审员 邓忠生
人民陪审员 陈 勇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代理书记员 管品倩
该判决书透露了以下几点信息1.金钟律师于年代理了熊志平的一起民事案件,案由:健康权纠纷。
2.熊志平索赔总计约31.5万元,法院最终判赔2.8万元。
3.索赔金额差别悬殊的原因:
A.南华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后法院根据被告人的异议委托湖南金泰诚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为:不构成伤残。因此导致20多万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B.法院认定熊志平无端怀疑三被告跟踪自己,并用石头击打三被告乘坐的车辆方向盘致使车辆前挡风玻璃破裂,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自身损失60%的过错。剩余的几万赔偿又打了四折。
几个疑点1.该案年7月15日立案,年12月28日第一次开庭,年9月11日第二次开庭,两次开庭之间隔了约1年零9个月。
2.事发年10月2日,原告最初被打成7级伤残,全身多处骨折。这起案件却并未成为一个故意伤害刑案,而成了人身损害侵权的民案。
3.法院认定原告熊志平无端怀疑三被告跟踪自己。从逻辑上来考量是站不住脚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怀疑。熊志平“无端”怀疑被跟踪,有以下几个调查方向:
A.熊志平精神异常。
B.熊志平确实被跟踪。
C.熊志平因涉及不稳定事件遭遇各方压力,“误疑”被跟踪。
4.被告最初看见熊志平手持木棍,然后看到熊志平捡起石头,最后看见熊志平掏出小刀。对于一个随身携带“武器库”,精神可能异常的人,三被告没有第一时间逃跑报警,而是医院住了95天,也算是艺高人胆大。
几处瑕疵1.判决书错别字太多。第二个司法鉴定机构的名字多处表述不一致。
2.疏漏太多。开头连律师的名字都用某某代替,明显不想暴露涉案人员的信息。判决书却多处出现了律师金钟,被告何文波字样。
3.说理不充分。令人疑窦丛生。
结语嫌犯熊志平是金钟律师的己方当事人,实在令律师同行们深感震动。从熊志平的案件诉求31.5万,获赔2.8万来看,熊显然不可能对案件结果感到满意。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熊没有把怒火倾泻到其他涉案各方,而是持刀捅杀了自己的代理律师---一个竭尽全力帮他实现合法利益最大化的人。这背后是另有隐情,还是仅仅因为进出律所不需要层层安检呢?
真相,还需要再飞一会儿。
对于律师同行来说,如何甄选自己的案件当事人,实在是一个涉及生命安全的大问题。从亚中的角度来看,风险系数最大的案件排行依次如下:
1.婚姻家暴案件。原因: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感情容易让人失去理智,有暴力倾向的人更容易失控,办理婚姻家暴案件必须格外注意安全。
2.当事人陷入绝境的案件。原因:走投无路的人容易走极端,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怒火波及。办理当事人陷入绝境的案件必须格外谨慎。
3.揭黑打恶案件。原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涉及揭穿黑幕打击邪恶的案件,相对方为了保住财富、地位很容易不择手段,必须十分注意安全,谨防被意外被自杀。
当然,律师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付出、高收入的职业,办的都是别人办不了或不敢办的麻烦事儿,有的时候即便冒着生命危险,也必须临危受命、力挽狂澜,为了回报当事人的信任和重托而竭尽所能、百折不挠。有鉴于此,我建议律师同行从以下三个方面规避执业风险:
1.看人接案。如果办案需要冒着生命危险,你至少选一个值得你为之付出生命的当事人。
2.提高收费。如果办案需要冒着生命危险,你需要为自己的生命设定一个合理的价位。
3.不打包票。这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规范,也是颠扑不破的哲学真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律师不是上帝,不能保证案件结果。
正确的办案心态应当是:穷尽一切人力,结局听天由命。如需报应因果,请你找准轮回。
与诸位律师同行和当事人朋友共勉。
智豪律师,只做刑案。
智豪律师代理了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刘汉刘维等特大涉黑系列案、文强系列案、云南李昌奎死刑复核案、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不作为锦旗案等余件各类刑事案件。
刑事法律圈创始人张智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