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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大叔打球受伤向少年索赔13万这

昨天baller在网上看到这么一条新闻:

《一大叔与少年打篮球受伤,索赔13万!法院判了》

baller和大家一样看到这样的新闻也是一脸懵逼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40岁的谢某和14岁的小袁两人不相识的人年在广东某篮球场打球当时打的是3对3的比赛在一次上篮和争抢的过程中谢某和小袁发生碰撞谢某摔倒致左肘关节受伤小袁母医院

资料图,图文无关

医院的诊断谢某的伤情是左肱骨髁上骨折左肘尺侧副韧带创伤性破裂他也因此住院了24天小袁母亲期间垫付医药费2.3万余元医生建议谢某出院后休息1到2个月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锻炼并进行定期的门诊复查术后一年依病情可行内固定取出术

资料图,图文无关

但是谢某不这么认为他出院后自行委托鉴定并评定为九级伤残把小袁告上了法庭索赔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3万元垫付了医药费还成被告?这找谁说理去啊?小袁母子提出了反诉请求请求判令谢某返还垫付的医疗费资料图,图文无关法院一审判决在没有证据证实谢某的摔倒系小袁恶意冲击导致的情况下结合篮球运动自身的特点本案不宜认定小袁在本案中存在过即小袁不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并驳回了小袁母子的反诉谢某不服提起上诉小袁母子则表示服从原审判决广州中院二审认为该案中小袁无需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仅是从人道主义可给予一定的帮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谢某和小袁的事件让baller想起了去年的一条新闻14岁少年张某和同学打篮球时脚踝受伤便和母亲将篮球馆的经营者告上法庭!索赔金额高达万!最奇葩的一个点是张某母子认为:此次受伤使他无法赴美参加活动并失去了今后参加NBA并取得收益的机会最终法院判决篮球馆的经营者北京某饭店赔偿医疗费等共余元其实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年上海某中学体育课上打篮球谢某上篮过程中撞上李某经诊断,李坤为左锁骨骨折动了手术,花费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

李某一家将谢某、学校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是:

谢某方分担一半损失

共计赔偿1.8万余元

(分担原告的人身伤害损失)

学校方无需赔偿

资料图,图文无关

baller个人认为打篮球嘛,有点对抗很正常难免会有一些伤病的发生不要故意去伤害别人保护对手,也保护自己从法律的层面来看体育比赛中受伤到底要不要赔?明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最后baller想劝大家一句

平时打球一定要注意

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咱们不是打职业比赛

该拼拼,不该拼的别勉强

要知道自己的能力所在

文章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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