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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培医师
导语
加强医教协同,推进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下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是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
加强医教协同,推进临床医学(含口腔、中医,下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是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我国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56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协同,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与宣传,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院校,要切实加强责任担当,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同时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