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真相便无是非,无是非便无真理。
年8月28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一),宝马车违规从左后方慢慢向右前侧进入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一辆正向前直行的电动车从右后侧向左前方行驶,挡在宝马车头(看得出故意别住宝马车,不让其改道)。两车是否触碰视频看不清。随后发生纠纷,宝马车男打了几下电动车男尚不解气,并从车上拿出长刀,对着电动车男挥舞砍打,最后一刀打在电动车男身上又弹公路上,后者抢先捡到掉在地上的刀,捅刺并砍打了宝马车男数下。
8月29日又有一段视频(视频二)在网上流传,是正面对着宝贝车的那个角度,这段视频稍长一些,有电动车男提刀追到人行道上的镜头。
宝马车男叫刘海龙,死亡。电动车男叫于海明,受软组织伤。警方立刑事案件并刑拘了于海明。
视频迅速传开后引发热议,舆论风暴几乎一边倒的支持电动车男于海明。认为于海明以暴制暴,属正当防卫,应属无罪,专家学者律师纷纷发表意见,多认为于海明属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北京海淀区检察官也发表文章,称本案于海明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澎湃新闻甚至罕见发表题为《对“反杀案”背后的涉黑因素,应展开凌厉攻势》的社论。极少数的“杂音”称于哥属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这一少数“杂音”迅速被铺天盖地的讨伐声淹没。更有传言说赶到昆山警局要求警方放人。
8月28日,昆山警方于发布一则警情通报。9月1日,警方再发通报定性于海明为正当防卫,并称“案件事实已查清”。昆山检方发布检方通报予以肯定。之前发表《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被狂扁的江苏省检察院来了个度大转弯,打铁趁热烙,发布分析意见,支持正当防卫的认定,自我否定先前观点,可以读出新观点“以暴制暴被允许,你最正确的姿势是反击”。一张嘴两面话,想说啥就说啥,说是啥就是啥。
赞歌如潮全民狂欢。各路媒体纷纷报道,百姓庶民齐声叫好,法界觉得激活了正当防卫僵尸条款连连点赞。著名律师王万琼甚至称“此案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于一体”。连讲历史品三国的易中天教授也发文《为什么要为昆山警方点赞》,对警方通报高度评价。务实而理性的易中天在文后回应网友说“实话实说比顺应民意更重要”。
照说此案是各方满意皆大欢喜,不会有杂音了。但热赞之余冷静思考,昆山警方实话实说了吗?昆山砍人案事实查清了吗?如果重要的基础事实没调查清楚,作出的认定虽然应和了“民意”,但牺牲真相去应和“民意”必然牺牲法治与真理。同时,假象怎样出现在顺应“民意”的事件中,也会怎么充斥在逆“民意”的事件中。当我们看不到真相,只能得到假象,何来正确判断?如何正确发声?真相被谬论绑架裹挟,真正的民意无从生长。
反复仔细观看视频,有很多重要的细节被有意无意的忽视了!
一、本案的凶器是刀?还是剑?
8月30日,在与朋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