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炼钢分厂连铸维修工张某、男、35岁(年10月入厂),在炼钢分厂连铸维修结晶器区, 张某与班长杨某、维修工刘某,在结晶器维修作业区处理下线的结晶器,由班长杨某指挥并负责摇动转架,张某负责结晶器上口,当摇到45度角时,结晶器里的坯头突然下落,张某未来得及反应,坯头帽盖与结晶器,压到张某左手上,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左手多处挫裂伤,拇掌指关节半脱位,手指神经挫伤,经分析认定为这是一起重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维修工张某未能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做好安全确认,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经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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